(二十五)稅收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
序號 | 公開事項 | 公開內容(要素) | 公開依據 | 公開時限 | 公開主體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| 公開對象 | 公開方式 | 公開層級 | ||||
一級事項 | 二級事項 | 全社會 | 特定群眾 | 主動 | 依申請公開 | 縣級 | 鄉(xiāng)、村級 | ||||||
1 | 政策法規(guī) | 稅收法律法規(guī) | 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 《企業(yè)所得稅法》 《個人所得稅法》 《資源稅法》 《耕地占用稅法》等 | 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<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
| 稅務主管部門
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2 | 稅收規(guī)范性文件 | 《發(fā)票管理辦法》 《欠稅公告辦法(試行)》 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》 《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(tǒng)管理辦法》 《企業(yè)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》等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||||
3 | 納稅服務
| 納稅人權利 | 知情權,,保密權,,稅收監(jiān)督權,,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,,申請延期申報權,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,,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,,依法享受稅收優(yōu)惠權,委托稅務代理權,,陳述與申辯權,,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權,稅收法律救濟權,,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,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,。 | 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,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
■ 政府網站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4 | 納稅人義務 | 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,依法設置賬簿,、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以及依法開具,、使用、取得和保管發(fā)票的義務,,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的義務,,按照規(guī)定安裝、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,,按時,、如實申報的義務,按時繳納稅款的義務,,代扣,、代收稅款的義務,接受依法檢查的義務,,及時提供信息的義務,,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的義務,。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||||
5 | 納稅服務 | A級納稅人名單 | 納稅人識別號、納稅人名稱,、評價年度 | 《關于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(yè)務口徑的公告》,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<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6 | 涉稅專業(yè)服務相關信息 | 納入監(jiān)管的涉稅專業(yè)服務機構名單及其信用情況、未經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,、涉稅服務失信名錄 | 《涉稅專業(yè)服務監(jiān)管辦法(試行)》,、《涉稅專業(yè)服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其他: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、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(qū)稅務局官網,,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7 | 納稅服務
| 辦稅地圖 | 辦稅服務廳名稱,、地址、電話,、辦公時間,、主要職責 | 《關于印發(fā)<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其他:巴彥淖爾稅務微信公眾號、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8 | 辦稅日歷 | 申報征收期,、申報征收項目,、備注 | 《關于印發(fā)<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其他: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、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(qū)稅務局官網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9 | 辦稅指南 | 事項名稱,、設定依據,、申請條件、辦理材料,、辦理地點,、辦理機構、收費標準,、辦理時間,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辦理流程,、納稅人注意事項,、政策依據 | 《關于印發(fā)<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其他: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(qū)稅務局官網、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10 | 行政執(zhí)法
| 權責清單 | 1.職權名稱 2.設定依據 3.履責方式 4.追責情形 5.權責事項信息表(包括基本信息,、辦理信息,、監(jiān)管措施、咨詢查詢,、行政相對人責任,、監(jiān)督責任、法律救濟,、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等) | 《關于印發(fā)<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■ 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1 | 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公示 | 1.行政許可決定書及其文號 2.設定依據 3.項目名稱 4.行政相對人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5.審批部門 | 《關于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》 | 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示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■ 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12 | 行政處罰決定和結果公示 | 1.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2.執(zhí)法依據 3.案件名稱 4.行政相對人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5.處罰事由 6.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 7.處罰結果 | 《關于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》 | 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示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■ 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 √ | √ | ||||
13 | 行政執(zhí)法
| 非正常戶公告 | 納稅人為企業(yè)或單位的,,公告企業(yè)或單位的名稱、納稅人識別號,、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,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(隱去出生年月日6位數),、經營地點;納稅人為個體工商戶的,,公告業(yè)戶名稱,、業(yè)主姓名、納稅人識別號,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(隱去出生年月日6位數),、經營地點 | 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,、《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》 | 在非正常戶認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戶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■ 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4 | 行政執(zhí)法
| 欠稅公告 | 1.企業(yè)或單位欠稅的:公告企業(yè)或單位的名稱,、納稅人識別號、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,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(隱去出生年月日6位數),、經營地點、欠稅稅種,、欠稅余額和當期新發(fā)生的欠稅金額,; | 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,、《欠稅公告辦法(試行)》 | 企業(yè)或單位欠稅的,,每季公告一次;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稅的,,每半年公告一次,;走逃、失蹤的納稅戶以及其他經稅務機關查無下落的非正常戶欠稅的,,隨時公告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■ 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5 | 行政執(zhí)法
| 個體工商戶定額公示公告 | 1.納稅人名稱 2.統(tǒng)一社會信息代碼(納稅人識別號) 3.生產經營地址 4.定額項目 5.行業(yè)類別 6.核定定額 7.應納稅額 8.定額執(zhí)行起止日期 9.主管稅務機關 | 《關于印發(fā)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通知》,、《關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■ 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6 | 行政執(zhí)法
| 委托代征公告 | 1.稅務機關和代征人的名稱、聯(lián)系電話,代征人為行政,、事業(yè),、企業(yè)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的,應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地址,;代征人為自然人的,,應包括姓名、戶口所在地,、現(xiàn)居住地址,; 2.委托代征的范圍和期限,; 3.委托代征的稅種及附加、計稅依據及稅率 4.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| 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,、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,、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(fā)布<委托代征管理辦法>的公告》 |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 | 稅務主管部門 | ■ 政府網站 ■ 政務服務中心 ■ 其他:辦稅服務廳 | √ | √ | √ |